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现场教学线路建设管理的通知
- 2024-04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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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,各区直属机关工委,葛店经开区、临空经济区党工委:
为进一步深化落实《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印发<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现场教学线路拓展优化方案(试行)>的通知》精神,加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现场教学线路建设管理规范化、制度化水平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.进一步明确现场教学线路建设管理工作责任
1.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负责牵头协调工作,负责考察现场教学线路教学点,审核各教学点方案和教学计划,制定市直机关党组织在现场教学线路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工作计划,建立教学线路工作交流互动平台,根据教学点建设管理情况动态调整教学点和教学线路。
2.各区、开发区、临空经济区以及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推荐、申报所辖地区(单位)现场教育线路教学点,负责所辖地区(单位)现场教育线路各教学点的检查、督办、落实,配合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抓好所辖地区(单位)现场教学线路各教学点的考核及奖励、退出等工作。
3.现场教学线路各教学点负责本教学点教育资源、教育主题、教育方式、管理使用,制定本教学点教学计划,认真落实年度教学任务,做好教学的组织、协调、讲解、安全保障等工作,加强日常管理,及时报送工作信息。
二.进一步明确教学点的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
1.申报现场教学点应具备以下条件:(1)有鲜明的教育主题,包括: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硕成果;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成果;展示鄂州深厚文化历史底蕴;展示鄂州绿色发展重大成就;展示鄂州深厚红色历史;其他能够突出展示鄂州高质量发展成果。(2)有科学的教学计划,明确具体的教育主题、教育目的、教育方式等内容。(3)有稳定的教学队伍。(4)有内容丰富的学习资料。
2.现场教学点的认定程序:由相关区、开发区、临空经济区以及市直相关单位按照“成熟一个、推荐一个”的原则向市委直属机关申报推荐,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专班验收,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请市委领导同意。
三.进一步明确现场教学线路教学点的管理制度
1.落实管理责任。各区、开发区、临空经济区以及市直相关单位应对所辖教学点建立责任制,制定管理制度,认真抓好落实。现场教学线路各教学点应加强教学规范化建设,完善信息联络、承接学习、教学反馈、总结提高的教学闭环式管理,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信息、“互联网+”等优势,丰富教育方式,提高教育实效。现场教学线路各教学点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,为教学活动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条件。
2.对教育线路教学点建立考核考核奖补制度。由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每年组织考核,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,对考核达标的教学点给予一定的奖励,对考核不合格的现场教学线路教学点进行调整。
3. 严明纪律示范。市直各部门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安排党支部每年到现场教学线路教学点开展“点单式”学习。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联系实际,深入开展“听、看、讲,读、写、想”,确保学习教育效果。学习期间要严肃学习纪律,遵守各教学点的教学安排,认真参加学习。要遵守各项纪律要求,不得借机外出旅游、违规公款吃喝。
中共鄂州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
2024年4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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